朋友?最近?喜得千金?,正在?为?取名?发愁?。我也?跟着?凑热闹?,互联网?一顿?猛烈?搜索?。
不搜不知道,一搜吓一跳。现在的网友也太有才了吧。
但这么特色的名字民政局能同意吗?
《民法典》1015条规定: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:
(一)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;
(二)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;
(三)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。
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。
因此,上述姓名如果符合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民政局也不会多加干涉的。
2009年“北雁云依”姓名权一案轰动一时,是我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。因当时争议较大,中止5年后于2015年重新审理,并驳回了原告“北雁云依”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。
当时“北雁云依”案并没有合适的法律适用,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(解释内容参照《民法典》1015条)才最终进行判决。并将其编入《民法典》,于2021年实施。
因其姓氏为自创姓氏,不随父,不随母,也不随直系长辈血亲(爷爷奶奶,外公外婆),既不属于他人扶养,也不是适用少数民族规定,因此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。
因此取名的自由空间还是存在的,但是不能自创姓氏,违背公序良俗。
希望新晋宝爸宝妈都能给宝宝取到满意的名字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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